宋代的官、职分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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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官制史上,绝大多数朝代的官与职是统一的,担任某一官职,就有与之相适应的职权;但宋代官与职却是分离的,实行“官与职殊”、“名与实分”的官员任用制度。

  宋朝政权建设的一个特点,就是削弱地方势力,强化中央集权制度。作为中央集权制支柱的政府机构,则有了不同于前代的重大变化:隋唐以来的机构设置虽予保留,但多为虚名;真正有实权的则是新设立的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新机构。新旧机构并存,一方面导致了机构膨胀,另一方面则导致了官制的混乱。官制的混乱则引发了“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的现象。

  官制混乱的具体表现是官职分离。体现在任用方面,“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指正官或本官。宋代尽管袭用了隋唐以来中央、地方各机构的官名,但这些官名已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变成了一个官阶,不再负有与官名相应的职权,它只起到了决定官员俸禄、级别的作用。因此,官又称为“寄禄官”、“阶官”。职,是指授予高级文官的头衔,并非有具体职责,如大学士、学士等。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所以差遣又称为“职事官”。一个官员担任的职事官与寄禄官的高低往往不同,通常以“行、守、试”予以区别:凡寄禄官高于职事官一品以上者带行字,低于一品者带守字,低于二品者带试字,品级相同则不加字。正如《宋史·职官杂九》所载:“凡除职事官,以寄禄官品之高下为准:高一品以上为行,下一品为守,下二品以上为试,品同者否。”

  官职分离制度的实行,使得官的意义发生了重大变化:官只是一个虚衔,只决定官员的品级、俸禄,其用意是剥夺官员的原有权力;职则是用来安抚高层文官的虚职,使高官让出政治、军事大权;差遣才是掌握中央、地方大权的职务,其目的是把行政、军事大权授予皇帝所信赖的人。由此看来,真正决定官员实权的不是官、职,而是差遣。一般情况下,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员还加有“职”的头衔。如苏东坡以朝奉郎、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出知定州,朝奉郎正六品是其官阶,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是其职,知定州是其差遣。

  官职分离制度的实行,对宋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实行则带来严重弊病:一是机构重复设置;二是官员队伍膨胀,人民负担不堪忍受,激化了阶级矛盾;三是造成了中央机关“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期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诤谏”的反常现象,统治基础严重削弱。宋代国势衰弱,屡遭外侵,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作为国家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官吏制度所造成的官、职分离,行政效率低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朱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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