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住店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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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就是古代的招待所
  酒店,更准确的说是旅店,古已有之。那时的旅店算是国营性质,叫作“驿亭”。这个驿亭呢,主要的业务范围是邮政,相当于一个送快递的中转站,兼营旅店业务。比如秦朝每十里设一亭,设亭长一名。亭长还有两个下属—“亭父”和“求盗”,一个负责保洁工作,一个负责抓捕盗贼。
  此后两千年,驿站一直作为官方的招待所而存在,但一般仅限公务,跟改革开放前的招待所差不多,想进去住要开介绍信。在古代,那就是各种“符节”“符卷”“驿卷”“信牌”。
  但在古代,不相干的人,只要有关系,怎么住都可以。来头大的,驿站这边不仅要好好款待,还要负责马匹和船轿挑夫等各种不该承担的费用。比如明朝嘉靖年间,海瑞任淳安知县,他发现县里最大的开销就是驿站迎来送往的不正当费用。于是他直接叫停了这种潜规则,结果往来官员及家属怕在驿站“吃苦”,就直接绕开淳安。
  有不信邪的,如直浙总督(主管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等地)胡宗宪的公子,来到淳安驿站作威作福,这就撞到了海瑞的枪口上。海瑞虽然是个直肠子,但也有小心思。他直接把这个公子押送到了胡宗宪的总督衙门,并呈报公文称,该胡公子系假冒,理由是总督大人高风亮节,怎么会有这样的不肖子。
  有故事的旅店还属寺院
  在古代,做官的可以住驿站,平民呢,如果不是住亲友家,那就住旅馆。这种旅馆,以民办居多,如“逆旅”“客舍”,都属于这一类。宋代有邸店,设有专门存放货物的仓库,既能住宿,又能寄存货物,多设在城郊和临近河道码头的地方。
  不过,有故事的地方,还属寺院。那些传奇故事、话本小说中,经常会有书生借住寺院的情节,比如《红楼梦》里的贾雨村、《儒林外史》里的牛布衣、《西厢记》里的张生。
  住寺院,一般不用给住宿费,但一般人想来占便宜,也是没资格的,只能住寺庙外面的旅店。以前大家都比较迷信,所以要出门旅游,多半都是上香。而名寺古刹不少都在山中,所以要去上香,在外住宿不可避免,这就带火了沿线的旅店生意。
  旅店进化成了娱乐场所
  最夸张的当属山东泰山脚下的泰安,据明末著名文艺青年张岱回忆,当年他去泰山旅游,就被泰安的旅店吓了一跳—还没进店呢,先是“驴马槽房二三十间”,又是“戏子寓二十余处”,再走过一片娱乐场所,这才进了店。
  跟今天大家都喜欢夜爬泰山不同,古代可没这么好的山路和照明条件,所以那时人们都是早上爬山,晚上下山,回店吃饭。这顿晚餐很有讲究,因为烧香后求官得官,求子得子,求利得利,所以店里要给你庆祝一下。但刚烧完香,也不好大吃大喝,还是吃素。而这里就有区别了:上席是一个人坐一桌,有吃有喝还有戏看;次席是兩个人坐一桌,其他跟上席一样;下席则三四个人一桌,吃的一样,但没戏看了。
  这样的旅店,其实已经算娱乐场所了,只有有钱人住得起。普通人去上香,住店就没这么讲究了。
  选自《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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