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的家庭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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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功高盖世,按理说应该有不少财产,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其家庭财产清单足以让贪官汗颜,让清官受鼓舞,让百姓肃然起敬。

  关于诸葛先生的家庭财产,在《又与李严书》中有所表露。诸葛亮说:“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余,妾无副服。”这就是说,他的家里没有存款,妻子连件像样的换洗衣服也没有。在《自表后主》一文中,诸葛亮写道:“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这份家庭财产清单充分地表明了诸葛先生是多么清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按照汉代和三国时期的官俸制度,这是一个很低的数字。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妻舅家有田4700余顷,比诸葛亮多出数百倍。“子弟衣食,自有余饶”,是指诸葛亮的家人不是靠裙带关系在朝廷中混饭吃,而是和普通百姓一样从事种植和养蚕等农事活动,以此来维持生计。“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意思是至于自己的衣食起居,自然靠官俸维持。而“不别治生,以长尺寸”,显然是指俸禄之外,没有别的生计,不搞经营,也不依靠别的收入发财致富。“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这一句话把诸葛先生的家产充分展现在世人面前,即内无多余的衣物,外没有多余的钱。诸葛先生是怎样的一个官、具有何等的品质,从其家庭财产清单上一看就能一清二楚。

  选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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