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京官其实并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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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常说“京官穷”,依据是京官的俸禄的确少得可怜。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外官有大笔的养廉银子,其数目相当于正俸的二三十倍,灰色收入也比较多。但话又说回来,在当时手握权柄的官员谁又会仅靠那点死工资来生活?京官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手中有权,又不乏生财有道的主。他们捞外快的方式主要是打外吏的主意,借外吏之手来攫取灰色收入。

  

  向上司送礼有定规

  京官拥有地方官员任免的大权,外官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就必须与京官结成利益关系。这里所说的京官指的是掌握实权的高官。清人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讲陕西粮道向上司和有关衙门官员送礼定规为: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银800两,表礼、水礼八色,门包40两;八旗都统二人,每人每节银200两,水礼四色;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银1300两,节寿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陕西总督,三节致送,每节银1000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

  与京城高官和地方官员相比,中、下级京官的生活可就没有那么滋润了,所以这帮中下级京官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外放实缺,那样就可以有发财的机会了,然而“实缺”、“肥缺”毕竟是有限的,争之不易,只好眼睁睁看着有实权的大大小小官员凭借权力发家致富,大发横财。而这样一任知府的正式收入、灰色收入合计下来,捞取个十万两银子不是什么难事。

  

  “朝中有人好做官”

  封疆大吏在地方上要兴办什么事(当然要有利可图,尽管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首先要疏通中央的主管衙门,特别是皇上跟前能够说得进话儿的朝中实权派。所以督抚等大员进京办事,都要带上一笔数目可观的银款,以及金珠玉玩之类的珍宝,用来馈赠那些身居要职的京官,以取得他们的关照和通融。对于封建官家制度来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树底下好乘凉”并不是随便说着玩的,而是官员获取权力值的一条路径。

  明清时期的京官与地方官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京官混在皇城里,就像地方官员派去皇帝身边的卧底。尤其是那些地方大员,他们需要随时随地了解京城的一切动态,了解皇帝的喜怒哀乐和对自己的看法,以备不时之需。《歧路灯》里说:“这官场中椒料儿,全凭着声气相通,扯捞的官场中都有线索,才是做官的规矩。”

  对于地方官员来说,京官不仅扮演着卧底收集中央情报的角色,而且还掌握着任免、参撤官员等权力。而地方官员为获取这些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应,让官路越走越通达,往往会向京官馈赠银钱物件等。

  这是一种典型的利益交换,地方官员用钱物来换取晋升的通道,而京官也为自己的财富累积开辟出一条输血的管道,双方可以说是各取所需。

  

  利益交换被说成私下交情

  地方官与京官把双方这种灰色交易雅化,明叫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却偏要说成人与人之间的私下交情。比如夏天送钱物叫“冰敬”,冬天送的钱财叫“炭敬”,离京时送的叫“别敬”或者“别仪”,年节送的叫“年敬”、“节敬”,甚至在时令季节,送些水果,比如西瓜,也要安个名号叫“瓜敬”,雅洁的礼品则称为“笔帕敬”等等数不胜数。

  张集馨对官场“灰色生存”这一套有着切身的体会,他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谈到这种情况时说:“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期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闵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张集馨多次被朝廷派到地方上任大吏,深知其中的弯弯曲曲,也吃尽了苦头。光是“别敬”一项就花去不少银两。他在任陕西粮道离京前花去一万七千余两,任四川臬司花去一万三四千两,任贵州藩司花去一万一千余两,调任河南藩司花去一万二三千两。

  何止是张集馨,只要在地方任过职的大员们都谙熟此套规则。同治年间,曾国藩担任直隶总督期间,他在写给儿子曾纪泽的家信中就提到,自己曾给三江两湖五省的京官送过一万四千余两别敬。

  用贿赂一词串起来一个“求”和“谢”。“求”与“谢”之间,利来利往,一语道破了权力结构中上下纠结在一起的枝节藤蔓。

  选自《每周文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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