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监狱的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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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溯源,中国的监狱起源于夏代的丛棘,亦称“棘丛”。经过风雨的洗涤,岁月的锤炼,历史的演义,监狱到了汉代逐步炼成,也就是说将囚禁罪犯的场所逐渐称之为“狱”,是从汉代开始的;把囚犯细化、分类是从汉代开始的;把监狱的设置、管理,以及对囚犯的惩罚和劳作提到议事日程是从汉代开始的。

  

  廷尉监狱囚禁政治犯

  “廷,平也,治狱贵干,古以为号。”“尉”,是武官的名称,因武官与狱官共制,故称刑狱之官为“尉”。廷尉诏狱,是廷尉按皇帝旨意管理的监狱,主要囚禁将相大臣、皇亲国戚。汉代名将周勃曾率兵击败项羽,屡立战功,又与陈平合谋诛杀诸吕,立刘恒为帝。但在他归隐后有人告他谋反,文帝将其逮捕,关押于京城廷尉诏狱。周勃一生,为人诚实,缺少文化,面对冷墙铁壁,一筹莫展。后在狱卒的点拨下,才敢传书薄太后,并让自己的儿媳、文帝的公主作证,才幸免一死,官复原职。老周虽逃过了牢狱之灾,但小周亚夫却未能幸免,终因“谋反之罪”,重蹈覆辙,被关押于廷尉诏狱,后绝食身亡。据史料记载,汉武帝时,诏狱之风更是愈刮愈烈,凡政见不同,图谋不轨的都被下狱。其中,绝大部分为皇帝亲手交办案件,关押人数达七万余人。除了廷尉诏狱外,还有上林诏狱、若卢诏狱、司空诏狱等。淮南王刘安与中郎伍谋反被人告发后,被囚于上林诏狱。

  

  永巷掖廷单独关押女犯

  如果追溯中国女犯监狱之最,当属永巷。永巷是宫内一条狭长的小巷,起初是宫内供宫女、嫔妃所住的地方。后来,随着“宫廷战争”的深入,永巷就成了单独关押宫中女性犯罪者的监狱。

  汉代的掖廷诏狱在管理上逐步规范,并设置了专管女犯监狱的官置——掖廷令。掖廷诏狱名为关押犯罪者,其实大都是政治斗争、宫廷之争的牺牲品,甚至是含冤入狱。李陵抗击匈奴失败后,其家人全部入狱,他母亲被囚于保宫狱。

  在汉代,女犯监狱除了永巷、保宫之外,还有暴室,属掖廷令。暴室是拘禁惩罚有罪的宫女、皇后、贵人的地方。她们受的惩罚,主要是为皇家制衣做被。由于漂染的纱布都要暴晒,故取名“暴室”。汉桓帝好色,除三宫外,博采宫女六千余人。对此,皇后不满,后受许贵人挑拨,桓帝废了皇后,打入暴室,郁郁而死。

  

  蚕室处罚宫刑囚犯

  蚕室,本意是养蚕的地方,但为什么把这样悠闲之地与可怕的监狱联系在一起呢?因为原本蚕室怕风,受了宫刑的人也怕风,也需要像蚕室一样避风取暖,故把蚕室演义为监狱。

  在汉代,设有蚕室署,负责处理宫刑囚犯的管理。受到宫刑的罪犯,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子宫”。这种刑罚在汉之前已有,但设置部门进行管理,并单独对此类囚犯进行处罚关押,还尚属首次。司马迁受宫刑后,就是在蚕室完成了令人称颂的鸿篇巨作《史记》。

  

  虎穴地牢惩治地痞无赖

  虎穴,是地牢的一种,筑于地下,也就是在地下挖个洞穴,方深多数丈,在出口处有一石板覆盖,洞口有人看守。洞内通风能力和生活条件极差。因其形像虎口,故名“虎穴”,属于长安县的一个地方监狱,也称“长安狱”。凡在虎穴接受惩罚的罪犯大都是“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汉成帝永始、元延年间,皇上不理朝政,长安城内狼烟四起,打家劫舍,十分沉沦,犯罪者屡禁不绝,且胆大妄为,一些亡命之徒把杀官吏当作儿戏。他们备有红色、黑色、白色三种弹丸,让人伸手去摸。摸着红色的,去杀武官;摸着黑色的去杀文官;摸着白色的,如果杀手反被官吏杀了,就去主持丧事。在这种情况下,朝廷不得不将尹赏调到京城任职。尹赏一上任就修筑了一座地牢,取名“虎穴”。然后根据群众举报,将那些有劣迹、没户籍、穿奇装异服、持刀携凶器之徒,全部捕捉下狱。由于人多拥挤,通风条件差,大多数囚犯都闷死于牢内。这件事在当时影响很大,治安状况立即明显好转。

  选自《良友周报》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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