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如何“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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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发明之前,我们的老前辈的陆上交通工具也就是车、马、轿而已,有钱人自己有马,也养得起轿夫,算是有私家车的主。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能享受朝廷的公车待遇,苦就苦了一般的官员,如果家底薄,肯定是养不起私家车的,只能租赁,类似今天的“打的”。

  宋朝魏泰在《东轩笔录》中记载了很多当时官员的生活琐事,其中官员“打的”之事颇为有趣。

  古时候“打的”也是有讲究的,分单程与往返,计价方式不一样,所以在“打的”时需要先讲清楚。当时京城有位军巡判官叫孙良孺,因家境贫寒曾得到太后的特别赈济,自然是没有私家车的。一次需去法场公干,孙良孺只好去租马“打的”。在谈价钱时,对方问他:“去哪?”孙说:“去法场。”对方问:“去了还回来吗?”一时传为笑谈。

  搞出租的,当然也存在职业道德的问题。宋代第一位状元,时任开封府判官的许将,应该是个有私家车的大官。有一次因涉及案件而遭到调查,被“双规”了近一个月,在讲清楚问题后,里面的人告诉他当天可以回家,他让人通知家人准备车马在外面等候。因为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核实,他被放出来时已经是二更天了,家里人以为他一时还出不来,就早早回府了。许将体弱多病,他只好请一名巡卒替他叫出租——租了匹马。古时候夜禁甚严,过了三更天不许走动,马夫为了赶时间拼命赶马,一路颠簸,途中竟将许将从马上颠了下来,他伤得不轻。好不容易赶到许府,这时候大门紧闭,马夫为了喊门就问他姓名,一问才知道他是著名的判官大老爷,马夫怕被他追究,吓得逃之夭夭,扔下许将一人。可怜许将又伤又病,哪里有力气喊门,只好在寒风中苦等到天明。

  选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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