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卧龙寺盗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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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寺位于西安文昌门内不远处,只是在闹市中静默着,但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曾藏有宋元刻本的《碛砂藏经》六千余卷,蔚为一时之盛。而正是因为这些藏经,引起了“康圣人西安盗经”的一桩公案。是非毁誉,渐随时光流逝而远去,但已成为永远不可抹去的一个故事。

  事情要从l923年10月说起。这年的深秋时节,康有为受陕西督军刘镇华之邀,风尘仆仆来到九朝古都西安。在这座古老的城市里,康有为受到了高规格的接待。康有为每到一处,均前呼后拥。得到如此礼遇,康有为的心情自然十分舒畅,在陕西他走马灯似的进行演讲。如果一切到此为止,康有为的西安之旅就会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然而天意弄人,11月29日的卧龙寺之行,却使“圣人”变成了“大盗”。

  11月29日这天,康有为应卧龙寺佛教会之邀,到寺演说,饭后在僧人陪同下游览藏经楼,无意间发现一部明代御赐《碛砂藏经》。康有为乃版本鉴定大家,自然知道其中价值。目睹经书被随意堆放,有些经卷已生书虫,有些经卷边角竟被僧人剪作鞋垫,痛心之余,他不免起了觊觎之心,当下就向该寺主持定慧提出购买。或许是意识到金钱购买太过直接,康有为继而提出以北京内府佛藏经、哈同园藏经、商务印书馆续藏经各一部进行交换。经过一番“威逼利诱”,定慧住持终于松口,双方随即立下了字据。

  也许是担心定慧中途变卦,12月30日当晚,康有为即令大弟子张扶万带着17辆大车前去卧龙寺装运。僧人对张扶万的提前到来十分惊讶。不由分说,张即令手下士兵开始搬运经书。当时场面十分混乱,不少士兵知该经为稀世珍宝,莫不藏匿,一些僧人也趁火打劫。装完了《碛砂藏经》,张扶万又令人顺带搬走了清代的两柜经书。定慧得知此事,忙从寺外赶回,试图加以阻止,但木已成舟,只能望着张扶万等人带着经书扬长而去。搬经当晚,适值《新秦日报》记者在场,第二天即将该事登诸报端。陕西士绅对此十分震惊。

  1924年1月1日,董雨麓宴请康有为。欢宴结束之后,时任水利局长的李宜之致康有为一函,委婉地表达了地方士绅的意见,希望康有为能够及早归还经书,但康有为有恃无恐。

  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此时定慧开始意识到事情严重,遂于3日一大早赶往中州会馆,希望康有为能尽早归还经书。康有为知其害怕地方士绅追究责任,宽慰他:“汝可随我离陕,我保汝在外省充方丈。”定慧默不作声,康有为又说:“汝不敢在本国,我当荐汝在外国当方丈。”眼见索书无望,定慧随即告退而去。或许,定慧根本就没有抱任何能讨回经书的希望,此举仅仅是推卸责任而已。出了中州会馆,定慧即将事先拟好的请愿书递给了省署和省议会。请愿书中,康有为被描绘成了赤裸裸的大盗;而曾与圣人立下字据的定慧,则完全成了事情的受害者,“若追索不回,僧人无以对地方,誓唯有自杀一途。”定慧的请愿书对愤怒的士绅来说无异于煽风点火,义愤填膺的士绅们开始在报端公开攻击昔日毕恭毕敬的康有为。康有为在西安的许多“劣迹”在这个时候也被有意识的发掘。如《申报》当时就这样报道:“(圣人)至各廊宇寺观,见其稀奇古玩,每每取之而去。近据调查所得,康氏先将西城腊马寺铜佛三尊取去,继又将与善寺铜佛一尊强携以去。”报道似乎再次印证了康有为贪得无厌的盗贼形象。

  1月3日下午,陕西士绅再次集议,声讨康有为盗经罪行,随即又向地方检察厅递交了诉状。地方检察厅很快发来了传票。不过自恃督军刘镇华撑腰,且认为自己是交换而非偷盗,又立有字据,康有为仍拒不交还。眼见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刘镇华随即派政务厅长郭伍芳前往中州会馆调解。然而,士绅们仍然声称如不还经,绝不放人。郭伍芳知道已触众怒,继而改劝康有为及早识相。见拉走经书已不可能,康有为不得不长叹一声,表示退让,撕毁字据,归还经书。

  对康有为来说,陕西西安之旅是不愉快的,但对这套珍贵的经书来说却是幸运的。正是由于康有为的“盗经”,它开始受到国人关注,l924年由卧龙寺移交给了陕西省立第一图书馆;1935年在朱庆澜等人的大力运作下又得以影印出版。

  选自《文史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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