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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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学法律的大学生,看到一家大型装修公司招聘法律顾问的广告,待遇相当优厚,于是前去应聘。人事部的刘经理只提了一个问题:“如果我持竹竿杀了一人,伤了两个,你怎么为我辩护?”

  大学生问:“您是用竹竿的什么部位伤人的呢?”

  刘经理想了想说:“竹竿头刺死一个,竹竿尾伤到一个,抡起竹竿扫伤一个。”

  大学生心想:好厉害,一根竹竿总共就这仨部位,你都用上了,这不是有意难为我吗?可这种无缘无故恣意伤人的行径,却让大学生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他定下神来想了一想,顿时有了主意。

  他清了清嗓子,郑重地说:“按照常规,您这行为应判故意杀人罪。可如果由我来处理,最多判三年。”

  刘经理顿时从桌子旁往前探出了身子:“你能让‘咸鱼翻身’,那……按照什么处理?”

  “交通肇事!”

  刘经理嗤之以鼻:“竹竿又不是车,和交通肇事有什么关系?”

  大学生推了推眼镜,说:“交通肇事罪并不是机动车的‘专利’,骑自行车的人、路上走的人,甚至任何人都有犯交通肇事罪的可能。而竹竿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古往今来都大量存在着。”

  刘经理好奇地问:“是什么交通工具?”

  大学生笑笑,说:“就是滑竿!两根竹竿扎起,抬着上山下山。综上所述,你抬着滑竿上山,前头把一个人撞下悬崖,你就赶紧后退,结果尾部又碰着一个人,后边还可能碰到其他人。你赶紧转身避让,由于躲避太快,竹竿中部又扫伤一个人,这不是交通肇事罪是什么?”

  刘经理鼓掌:“奇才,真乃奇才!自招聘以来,数你的辩护最有创意!不过,我还要向董事长请示一下,你稍等片刻。”说罢,他起身走了。

  没等多长时间,刘经理就回来了:“很抱歉,我们董事长认为你当法律顾问不合适。”

  大学生很失望,问:“我能知道原因吗?”

  刘经理说:“我们董事长说,你的点子太新颖了。”

  大学生不解:“新颖有什么不好?”

  刘经理说:“太新容易引起媒体关注,以前发生的那些‘躲猫猫’事件、‘喝水死’事件,如果不是他们想的理由太有创意,也出不了这么大的风波。不过董事长说,虽然你不适合当我们的法律顾问,但还可以去另一个部门。”

  大学生忙问是哪个部门,刘经理欣喜地答道:“去客服部当经理助理,相信你处理顾客投诉,会有诸葛亮舌战群儒之才。”

  选自《绝妙小小说》2014.4

  • 版权声明:本站原创文章,于2014年8月6日00:00:00,由 发表,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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