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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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很早就有狩猎之举,捕获到的动物,就地宰杀,烹炙而食之,谓之野味,实际上就是野餐的一种。但狩猎带有军事训练性质,与游乐的野餐有所不同,而《墨子·非乐?穴上?雪》说,夏代的第一个君主夏后启就曾经“野于饮食”,则可以视为游乐野餐的滥觞了。

  魏晋时期,知识分子对现实不满,思想又受玄学影响,越来越寄情于山水之间,于是野餐的形式开始多样化。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提到的“流觞曲水”,就是众人沿溪水而坐,把酒杯放在水面漂流,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得作诗、饮酒。据说“流觞曲水”起源于周公建成洛邑之时。南朝时,“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间为流杯曲水之饮”,成为一种节令时俗。

  郊游要带炊具、餐具就比较困难,但那些高人雅士仍会想出办法。明朝高濂《遵生八笺》中写到溪山逸游用的提盒和提炉,就是专供野餐的用具。提盒像小橱,内放杯筷酒壶之类,上面分数格,或每格六碟,或每格四碟,置果肴酒菜,可供六人之需。提炉形式如提盒,分上下两格。上层盛炭备用,下层放一炉,可烹茶暖酒,旁有一锅,可煮粥供客。借助于这种提盒和提炉,就可以“邀朋郊外踏青,载酒湖头泛棹”了。

  (史春生)选自《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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