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堂大案中林冲花了多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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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14年,即赵宋王朝的政和三年,《水浒传》中,著名的白虎堂案在开封府开庭。该案原告高俅和被告林冲都下了血本,但最终也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反而两败俱伤。不过,的确有人在此案中得到了好处,那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执法人员。

  我们来算笔账,算算都有哪些和此案有关的执法人员从中得到了好处,各自得了多少:

  1、开封府工作人员:一千至三千两白银以上

  在《水浒传》中,林冲关进大牢后,并没说林冲家人使钱的具体数目,只写“自来送饭,一面使钱。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亦来买上告下,使用财帛”。究竟花了多少,比较难说,可以参考后来武松入狱后,施恩使银子的一些细节:

  节级:一二百两。

  施恩将了一二百两银子,径投康节级,却在牢未回。施恩教他家着人去牢里说知。

  ——《水浒传》第二十九回

  孔目:一百两。

  施恩相列出门来,径回营里,又寻一个和叶孔目知契的人、送一百两银子与他,只求早早紧急决断。

  ——《水浒传》第二十九回

  牢子:三四十两。

  且说施恩于次日安排了许多酒馔,甚是齐备,来央康节级引领,直进大牢里看视武松,见面送饭。此时武松已自得康节级看觑,将这刑禁都放宽了。施恩又取三二十两银子,分与众小牢子……过了两日,施恩再备些酒食钱财,又央康节级引领入牢里,与武松说话。相见了,将酒食管待,又分了些零碎银子与众人做酒钱。

  ——《水浒传》第二十九回

  总的算了一下,施恩在武松从案发到出结果期间,一共花了三百两银子左右。要知道,武松犯的是偷窃罪,原告张都监只不过相当于地方武装部的团级干部。而林冲犯的是窃听国家军事机密罪和刺杀国家军委最高领导人未遂罪,这两条罪加起来,都够枪毙十五分钟的。所以,林冲家花的银子绝对少不了,至少也得是施恩的三四倍,即一千多两,就是花上十来倍即三千多两,恐怕也有可能。

  2、刑警董超、薛霸:一百四十二两白银左右

  在此案中,原告高俅高球最大的失算就是不应该盲目相信自己的权势足以压倒一切。在该案开庭之前,他没有想到派人打点,所以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他来说并不理想,他才“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为了致林冲以死地,他只好在押送犯人的警察董超、薛霸身上下血本。原告林冲这边也在董超、薛霸身上使了不少银子,所以,这两个警察一趟押送犯人的公务下来,每人得了七十多两白银:

  林冲老丈人给的二十两。

  酒至数杯,只见张教头将出银两赍发他两个防送公人已了。

  ——《水浒传》第七回

  此处没说具体数目,参考武松发配时,施恩“取十来两银子,送与他两个公人。”估计林冲老丈人至少要出二十两。

  陆谦给的一百两。

  酒至数杯,那人去袖子里取出十两金子,放在桌上,说道:“二位端公各收五两,有些小事烦及。”

  ——《水浒传》第七回

  这十两金子按照当时的兑价,应该在一百两银子左右,黑市还可能更贵。

  林冲一路请饭五两。

  林冲也把包来解了,不等公人开口,去包裹取些碎银两,央店小二买些酒肉,籴些米来,安排盘馔,请两个防送公人坐了吃。

  ……

  林冲看时,脚上满面都是燎浆泡,只得寻觅旧草鞋穿。那里去讨,没奈何,只得把新草鞋穿上。叫店小二算过酒钱,两个以人带了林冲出店,却是五更天气。

  ——《水浒传》第七回

  鲁智深给的二三两。

  鲁智深又取出一二十两银子与林冲;把三二两与两个公人,道:“你两个撮鸟,本是路上砍了你两个头,兄弟面上,饶你两个鸟命。如今没多路了,休生歹心!”

  ——《水浒传》第八回

  柴进给的十五两。

  便叫庄客取十两银来。当时将至。柴进对押解两个公人道:“小可大胆,相烦二位下顾,权把林教头枷开了。明日牢城营内,但有事务,都在小可身上。白银十两相送。”

  又将银五两赍两个公人,吃了一夜酒。

  ——《水浒传》第八回

  沧州监狱:差拨十二三两,管营五两。

  本来,按照行价,这名狱警应该和监狱长一样,各得五两。这是林冲的狱友告诉他的:“若要使得好时,管营把五两银子与他,差拨也得五两银子送他,十分好了。”林冲会做事。先是取了五两银子给差拨:

  “差拨哥哥,些小薄礼,休言轻微。”

  差拨看了,道:“你教我送与管营和俺的都在里面?”

  林冲道:“只是送与差拨哥哥的;另有十两银子,就烦差拨哥哥送与管营。”

  ——《水浒传》第八回

  完事之后,差拨把管营那份扣了五两:

  原来差拨落了五两银子,只将五两银子并书来见管营。

  ——《水浒传》第八回

  林冲得了一个好差使,又给了差拨二三两:

  林冲道:“多谢看顾。”又取三二两银子与差拨,道:“烦望哥哥一发周全,开了项上枷更好。”

  ——《水浒传》第八回

  后来陆谦又给了管营和差拨共一帕金银,具体数目不详,可拿了那么多银子,差拨和管营啥事也没办成。

  一个白虎堂案件在公元1114年至少花了一千至三千一百六十两白银,这还不包括案件的诉讼费、公人的差旅费、犯人的木枷费等正常开支,只是官吏的灰色收入。这些白银数目极其庞大,《宋史》及《续资治通鉴》均提到自真宗朝开始因白银存量偏少,银价不断上涨,基本上是两千个以上的铜钱当银一两。根据《宋史食货志》提到“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和《宋史职官志》“每斗(米)折钱三十文”的记载,以两千个铜钱折银一两计算,当时的米价一石米需要三百到六百铜钱,一两银子基本上可以买四到八石大米。再以宋代一石米相当于现在六十六公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多元,一千两白银就是一百万元人民币,三千一百六十两白银就是三百一十六万人民币。

  

  进自《国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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