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劫盗:江湖山林无处不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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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代的拦路盗与山林盗,可以从《水浒传》中看出个大致情形。且不说被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如林冲、武松、鲁智深以及卢俊义等人,也不说因攻打梁山战败而“落草”的呼延灼、关胜等人,吴用、晁盖等智劫生辰纲,带有反对贪官的性质,也可撇开。最初聚义梁山的王伦等人,不反贪官,只是劫掠过路客商,大把分金银,大碗吃酒肉,就是以今天的眼光看,也应看成是啸聚山林水泽的盗贼。占据了少华山的朱武等人,本来也是如此。在十字坡开黑店的张青孙二娘,用蒙汗药害了不少好汉,卖人肉包子,贼胆也够大的。时迁本来是个“偷鸡贼”。那个冒充李逵的李鬼也是个劫路小贼。单是这几个人,就代表了劫路盗贼的多种类型。翻检一下史料,上述种种窃贼和劫贼,宋元时期确实都有。

  北宋张咏年轻时去拜访汤阴县令,得到钱、帛等不少馈赠,一个人背着赶路回家,好心人告诉他,前面是一段很长的荒僻道路,单个人走不安全,劝他等候结伴。张咏急于送布给母亲做衣服,一人上路了,行至中途,已经入夜,便在一孤零零的小店投宿。刚过半夜,店主的儿子就以催张咏赶路推门试探,准备劫夺。张咏发现对方手持凶器,便机灵地把他杀死。店主的另一个儿子又拿着大刀出现了,张咏又机智地砍倒对方,放火烧了店,逃出了虎口。

  苏轼的儿子苏过,靖康中出任真定通判,赴任的路上,遇上一伙绿林劫盗,胁迫他落草。他说:“你们知道苏轼的大名吗?我就是他的儿子,怎么能跟了你们,落草为贼!”他无法逃脱,就借机大量喝酒。第二天,群盗准备再加胁迫,却发现他已经死了。

  确实像《水浒传》所概括的,宋元时期在水泊、山林等处聚众劫掠的劫盗很多。那个梁山泊,远在晁盖、宋江等聚义的北宋前期,就已经有人在那里霸水占山为王了。《宋史·蒲宗孟传》说,他任郓州知州的时候,得知附近的梁山泊中劫盗很多,水阔草茂,前几任官员追捕多次,都劳而无功。为了防盗,只能在岸上远远架起长梯望。泊中盗帮之所以难除,是因为沿泊渔民捕鱼时,盗船常混迹其间,难以区分。他还查明,泊中没有农田,盗帮的粮食,全靠上岸劫掠,或胁迫渔船提供。于是,蒲宗孟对沿岸渔船一一登记,在船上刻上船主姓名,并且编号,船只入泊,都要经过检查。过了一段时间,泊中断粮,劫盗上岸劫掠,又遭到已按什伍编起的居民防盗组织的反击,泊中的盗群渐渐解体逃散。北宋末年,任谅提点东京刑狱,“梁山泺渔者习为盗无名籍”,便采用和蒲宗孟相似的做法,使盗“迹无所容”。

  蒲宗孟的做法,是从别处学来的。《宋史·朱寿昌传》说,岳州在洞庭湖滨,湖中水盗很多,扰乱得岳州不得太平,过往商船也视为畏途。朱寿昌代理岳州知州以后,对民船进行全面登记,每条船都刻上船主姓名,并且按居住地进行编组,遇盗联合自保,并且及时报警。湖上发生劫盗事件,捕盗船就检查船只标记,对无标记的船穷追猛打。这个方法有效打击了水盗气焰,“旁郡取以为法”。

  有些地方的劫盗团伙,并不生活在水上,而是自设关口,控制一些河道的险要地段,对过往船只敲诈勒索。不听敲诈的,他们就抢劫、毁船。扶沟县的蔡河上,就有一批由窃贼与恶棍纠合成的水上劫盗,他们开始时对过往船只扒窃,因为数次遭到船家打击,他们就行凶放火,烧毁船只,阻塞河道,再大肆劫掠。他们从烧船中尝到甜头,即使船家并不反抗,他们也要烧船,进行示威,单是每年被烧毁的船只,就有十多艘之多。蔡河的扶沟河段,水面并不宽,水流也不急,却成了商旅的水运险关,成了劫盗与窃贼的天堂。程颢出任扶沟县令后,改变前任的姑息养奸办法,安排那些无业的胁从者在河上拉纤,并伺察劫贼的犯罪过程,然后狠狠打击了首恶分子,才消除了劫掠窃盗之患。

  长江沿岸的水盗也不少。扬州的窃贼、无赖等“群不逞之徒”,结成“亡命社”,比《水浒传》中的牛二还要凶横,既在街市劫掠,又对运河与长江的船只窃盗。石公弼知扬州,惩办了该社的几名首恶,余党又逃到长江上,以芦苇丛为巢穴,大白天出来劫盗,“吏畏不敢闻”。石公弼“严赏罚督捕,尽除之”。

  《西游记》叙述唐僧的出身,有过一段极为悲伤的经历:他的父亲携家眷乘江船赴任,路上被贼船劫杀,母亲被劫贼霸占,他正在襁褓之中,他母亲哀求劫贼同意,用一木盒把他放入江中漂去,后被寺僧发现收养,长大后当了和尚。有一天,他巧遇母亲,后又报了大仇,但仍继续为僧,去西天取经。这段情节,是以南宋周密《齐东野语》中所记的一件真事为素材的。唯一不同的是,杀贼报仇以后,母亲带着已经成年的儿子回了原籍,个别地名也有了变化。从这段史料中不仅可以推知当时长江上水盗很多,而且手段极为残忍。

  近海中的独行贼和盗群也并不少。仅据《宋史·高宗本纪》记载,绍兴五年,广州、泉州海贼相继劫掠近海村庄。绍兴十四年,浙江海贼劫掠近海村民。绍兴三十年,雷州海贼陈演添在南思镇劫掠,“州民林观擒杀之,命观以官”。一名州民就能擒杀海贼,显然这海贼并非结伙反抗官府的起义军;擒杀了一名海贼就授予官职,由此可推想,这名海贼在天高皇帝远的雷州海边,作案很多,为害甚大。

  啸聚山林的劫贼和独行贼也时见记载。《宋史·桑怿传》载,桑怿是名民间捕盗能手,一次遇上郏城的县尉,跟县尉一起去搜捕盗贼在山上的窝点,将要到达时,县尉怕死,扭头就走,桑怿独自闯入贼窝,把几名盗贼一并擒获,因而被授予渑池县尉的官职。该县青灰山有一伙劫贼,时时下山劫掠,有名巡检官胆小怕贼,却要邀功,就把一只贼徒的头当做贼首的头献给桑怿,说是最凶恶的贼首已死,那伙山贼已不足为虑。桑怿信以为真,认为这正是清剿贼穴的好机会,于是便化装成独行贼上山,在贼窝里住了几天,才发现那贼首仍在,并正打算下山劫掠。幸亏桑怿机警,以突然行动擒获了贼首,制服了贼徒。嗣后,桑怿被调往京城开封,在这,他又制服了开封西面的一伙盗贼。桑怿捕盗,是在宋朝最太平的宋仁宗年间,所捕获的,都是在距京城较近地区活动的盗群。太平时节的京城附近地区尚且如此,其他地区和动乱时节则可想而知。

  山林劫贼,不只劫路,有时也会入室或入城镇劫掠。北宋时期,益州元宵张灯过节,都监高继宣得到的情报说一伙山贼要趁机进城窃盗,他立即召来一批已控制在手而曾和山贼有过来往的闲汉,在灯市中发现山贼就暗中在他衣服上做上暗号,立功者奖。同时,高继宣另派兵扼守城门,发现衣服上有暗号的就抓。灯市没有受惊扰,入城贼几乎被一网打尽。绍兴年间,京东王知军全家寓居在新滏山区的清泥寺中,一夜宴客结束,王夫妇已睡,客人也散去,一伙山贼突然潜入寺中,绑起王的子女仆婢,命他们交出财宝。众人都吓得不知所措,一名侍女机警地说:“钥匙在我手里,跟我走。”山贼走后,家人都怀疑这侍女是山贼的内应。事后侍女说:“我当时暗中给他们的衣服上都抹上了烛油,过几天附近一寺有大香火,那伙山贼必然会去,现在天冷,他们不会更换衣服。”果然,按照这侍女做下的暗号,官府从庙会上捉了几名山贼,进而把他们同伙都捕获到了。

  山野贼中也有不少独行草窃。《宋史·向敏中传》记载,一名山贼潜入一村庄盗窃,被主人家少妇发现,此贼顿生恶念,将财物与少妇一起劫往荒野,强奸少妇后又杀死扔入一枯井中,制造少妇与奸夫携物远逃的假象。但事有凑巧,当天傍晚,一独行老僧曾向受害家求宿,老僧被拒后就睡在屋旁草棚中,夜里老僧被响声惊醒,见墙内跳出人来,知是主人家被盗,担心自己被疑,连忙逃走,不想失足落入少妇尸体被弃的同一枯井中。天明时,老僧听到人声,呼喊求救,结果被受害家属当做真凶送入官府。老僧百般辩解都没有用,最后只好承认是窃盗杀人凶手,等候秋天处决。向敏中来此地任官,发现案情有疑,便公开宣布此案已定,又另暗中派精明吏员到时有盗贼出入的山区暗访,终于从一老妇处查到真凶线索,人赃俱获。

  《挥麈余录》记载,一名八十多岁的衰弱老翁,由两个孙子扶着到县衙自首。他自述自己本是个以荒野为窝点的独行惯窃,先后作案一百多次,都逃脱了,年老了才洗手回家,谎称在外经商发了财。他近来一直做噩梦,一些受害人家,特别是几名因他盗窃而被误当凶手处死者的鬼魂,都在阴间咬牙切齿地等着惩治他,所以他自首,并愿以家财赎罪。这老人自首后不久就死了,官员们根据他所述内容翻查旧案,果然都如他所述。这件轶闻,不仅说明未受惩罚的惯窃为数不少,也反映了当时一些官员在查不到真凶时常常用无辜者抵罪,形成许多真凶逍遥法外而无辜枉死的冤案。

  选自《知识博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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