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纸”泄密案侦破记

  • A+

2008年7月的一天,南京金线金箔厂厂长李宝祥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李厂长,市面上有人在卖黑纸,像是你们厂的。从厂里直接买能不能便宜点?”李宝祥心里咯噔了一下:这可不是普通的黑纸!这是藏着国家技术机密,从不外传的“金箔生产用新型乌金纸”!他立即赶回厂去,接过从市面上转来的几张样纸反复地看,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和本厂制造的几乎一样!可这纸的工艺和配方,全厂只有不超过5个人知道啊!金箔厂感到事情重大,立即报了案。很快,国家保密局介入此案,科技部也派出专家组专程来宁……

  

  珍贵:一张“黑纸”垄断世界五大宫殿

  小小一张纸,为何能惊动国家保密部门?原来,在黄金被造成金箔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纸,它是一种两面涂有特种耐高温胶层,“藏着”国家级技术秘密的纸——新型乌金纸,这种纸可承受千百万次的锤打而不变形,使夹在其中的金片逐渐延展成箔,厚度仅为0.12微米。

  古老而神秘的“南京金箔锻制技艺”是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核心技术“金箔生产用新型乌金纸”的制造工艺是国家技术秘密。

  不要小看这个技术,它的价值无可估量。2001年以前,国内使用的乌金纸寿命短,正品率极低。欧亚的竞争对手对相关技术守口如瓶,甚至蔑视地说:中国20年也搞不出来。

  1998年至2000年,金箔总厂经过数百次反复试验,仅用两年时间就制造出了世界领先的“新型乌金纸”!1998年以前,中国金箔在欧洲市场占有率不到1%,有了“新型乌金纸”这一独门绝技后,中国金箔世界占有率提高到60%,该厂金箔销售额由1999年的500万元猛增到现在的近亿元!世界最著名的五大宫殿故宫、白宫、凡尔赛宫、白金汉宫、克林姆林宫,都用南京生产的金箔!

  金箔总厂的每包乌金纸都有编号,一张都不允许出厂,即使作废的乌金纸也是统一登记保管,工艺和配方全厂只有不超过5个人知道,并均签订过保密协议。那么,市面上怎么会出现相似品呢?

  

  排查:卖“黑纸”如贩毒四换交易地

  南京下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官先将金箔总厂提供的可疑乌金纸送往南京大学进行检测,发现该纸的主要成分与金箔总厂的产品相同。

  下关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吴军带领侦查员到龙潭周边地区秘密调查。句容宝华镇铜山上一处叫方圆博叶纸业的加工厂进入了他们的视线。这厂子藏在半山腰,更蹊跷的是,该厂白天也铁门紧闭,还有狼狗守门。知情人讲,他们从来就不允许进厂看货!

  侦查员通过渠道与这家厂的“徐老板”获得联系,约好到栖霞交货,每包1800元。精明的“徐老板”像毒贩一样,四次变更交易地点,对方收钱后迅速离去。侦查员立即带着这包乌金纸赶到南京大学某研究中心检测,结果与金箔总厂的乌金纸成分几乎完全一样!

  

  围剿:神秘“印刷厂”里抓获“内奸”

  按照金箔总厂提供的信息,当初研发新型乌金纸的时候,全厂只有5个人掌握配方工艺。经过排查,侦查员将目光锁定在了两个人身上:陆某(女)和黄某(女)。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跟踪,侦查员终于发现二人都先后出现在那个半山腰的加工厂里!

  2008年10月8日,由六辆车组成的三个抓捕组、一个搜查组和一个机动组共三十多人赶赴句容,吴军局长与当地民警以登记外来人口的名义敲开了铁门,开门人谎称是印刷厂。

  趁着民警让开门人登记个人信息的空当,吴军迅速进入厂房,只见工人们正在生产乌金纸,并发现陆某也在厂内。他迅速向山下发出抓捕的信号,当场缴获了大量非法生产的乌金纸成品、半成品、原料和生产设备,陆某当场就擒。陆某的丈夫陶某随后落网,而另一嫌疑人黄某闻风而逃,现已被公安部通缉。

  

  真相:为窃取制造工艺五年试验100次

  陆某和黄某都是南京金线金箔总厂的技术员,当年研制乌金纸的时候,两人属于5人科研小组的核心人员。2001年,金箔生产用新型乌金纸研制成功后,作为仓库保管员的陶某向妻子陆某提出:搞个第二职业也生产乌金纸。因陆某只掌握部分配方和工艺,她又拉黄某入伙。

  从2002年起,三个人就在一起试验如何制造出厂里的新型乌金纸,陆某和黄某将各自掌握的新型乌金纸的配方和工艺技术记录偷偷带回家给陶某抄下,陶某根据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三人白天在厂里上班,晚上在陆家阁楼上反复研究试验,但是没掌握两种最重要的添加剂。

  直到2004年,黄某从厂里的化验室盗取这两种添加剂各一小瓶给陶某,陶四赴上海,终于破解出其中的化学成分。三人经过五年100多次试验,花了5万元试制费用,于2007年试制成功与厂里基本一样的“新型乌金纸”!

  2007年9月,陆、黄共同出资筹建加工厂,为掩人耳目,就以陶某哥哥的名义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对外谎称“徐老板”。为了隐蔽起见,将加工厂选址在半山腰的一废弃小学内。短短一年时间,就生产了600多包乌金纸,售出100多包,卖给龙潭打金箔的个体户。

  经查,陶某在担任金箔总厂仓库保管员期间还有盗卖仓库内金箔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据此,下关区检察院将陆某、陶某逮捕后提起公诉。2009 年5月,下关区法院以陆某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陶某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

  选自《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